律师回答
垄断和自然垄断两者不是同一概念。在中国的市场上,自然垄断属于垄断,而垄断可分为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自然垄断指的是由于市场的自然条件而产生的垄断,这些部门如果进行经营竞争,很有可能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和社会资源的浪费。行政垄断指的是借助于行政权力而造成的垄断行为。两者的差别主要有以下三点:1、经济效率才会产生自然垄断,而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所造成的是行政垄断;2、自然垄断是合法的,而行政垄断是非法的;3、自然垄断会带来经济增长,而行政垄断会造成市场竞争机制的扭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十五条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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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章法律师,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具有国家注册营销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时担任余干深圳流动党员支部书记、江西省余干政协委员
擅长:刑事辩护、工程建设、债权债务、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