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不征税收入是指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本身不需要交税;免税收入是国家出于对某些经济活动的鼓励和支持,对一些应当交税的经济利益允许不交税。即免税收入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一种,而不征税收入则不属于,只是国家明确的不予征税的收入。不征税收入应当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例如政府预算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等。而免税收入可能在特定时期会恢复纳入征税范围,例如国债利息收入和特定条件下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二十五条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李方勇 律师普法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李方勇律师,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事、劳动争议、涉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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