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股东的意志和企业的最高权力;董事会的性质是解决代理问题、信任托管组织的制度安排。股东大会不具体、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对外不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有关系,对内不开展具体业务。不能成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唐玉娟 律师普法
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唐玉娟律师,律师
擅长:刑事案件辩护、民商事诉讼、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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