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婚前首付,婚后还贷,在离婚时,怎么分,是要看情况的:1、房子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贷款的剩余部分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偿还,然后给予对方适当的补偿;2、房子是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在离婚时,房子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房子由首付方获得,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赵丽 律师普法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赵丽律师,创始合伙人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涉外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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