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要设立分公司,首先要准备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以上文件除了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其次,应当带上以上资料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吴小蝶 律师普法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吴小蝶律师,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继承、公司治理、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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