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我国的公司法对执行董事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执行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者之一。执行董事也可以被称为积极董事,通常是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的岗位职务,肩负该职务专业责任的董事。执行董事也属于公司的职员。执行董事只存在于较少股东,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唐玉娟 律师普法
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唐玉娟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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