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调査研究、收取物证、査阅书证、听取证人证言、听取当事人、受害人或其家属陈述分析原因,然后依据法定标准,判定事件性质,做出是否属医疗事故及何类、何级、何等事故的科学鉴定结论的过程。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了,应该由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确保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有序进行,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第三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以下简称医学会)可以设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和日常工作。第四条 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张新仕 律师普法
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
张新仕律师,医学学士、心理学研究生、专业律师,曾在内地公立医院曾担任医务科负责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医疗风险管理经理,深圳市医院管理者协会医事法学专委会委员,章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处理中心医疗纠纷部负责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伦理委员会法律委员
擅长:代理进行医疗纠纷诉讼、代理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损害后果发生时应对方案设计、医疗纠纷案纠纷价值、诉讼价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