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在行政法中,吊销是指国家执法机关工商、行政、交管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违规的企业,个人将发出的印信、执照、证件等收回并取消,撤销是组织针对资质、资格的取消行为,指某自然人、法人持有的资质资格由于过期或者不再符合资质、资格要求,由资质发放管理方采取的一种取消行为。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对“吊销”进行了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对“撤销”进行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王勇 律师普法
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
擅长:离婚谈判及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离婚诉讼代理、子女抚养权争夺、房产、股权及家族财产分割、分家析产与遗产继承、涉外婚姻专项法律服务、婚姻家庭相关协议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