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当事人中的其中一方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取得的一些视听资料,或者是经过视听资料核实无误的复印件,该类视听证据在处理债务纠纷的过程中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公共场合的第三人录音,记录了其他人对债务问题的沟通也是属于是合法的,也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录音的内容完整、清晰,没有经过处理,也是合法的,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1、 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 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张神兵 律师普法
广东惟通至道律师事务所
张神兵律师,律所刑事与民商事资深律师、深圳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办法律顾问、龙岗南岭派出所特聘调解员
擅长:知识产权、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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