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目前,我国社保局还没有明确规定生育保险的缴费额度,生育保险是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计算公式为:【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补助费+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生活补助费=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生育医疗补贴一般固定,正常生产约3000元。)
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张超 律师普法
北京润川律师事务所
张超律师,主任律师
擅长:知识产权、民商经济,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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