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诉讼时效指的是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债权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内不行使自己的权利。时效期间届满,债务人取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债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法定时效期满后,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将不会再予以一定的保护。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唐玉娟 律师普法
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唐玉娟律师,律师
擅长:刑事案件辩护、民商事诉讼、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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