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约能力,指的是履行合同的能力,主要是履行经济合同的能力。履约能力又包括两方面内容:1、支付能力;2、生产能力。对支付能力进行审查,指的是注册资本、资金来源、银行存款以及交款能力等情况。对生产能力进行审查,指的是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以及交货能力等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郑萌 律师普法
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郑萌律师,律师
擅长:刑事、合同纠纷、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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