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规定为五十人以下,不得超过五十人。股东认缴出资额,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对非货币财产的出资进行合理的评估作价。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张来 律师普法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张来律师,法学硕士学位,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中共党员
擅长:婚姻家庭纠纷、公司股权、债权债务纠纷、征地拆迁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