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职工遭受工伤后不能继续上班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必须继续发放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具体数额按照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按月按时发放,但是停工留薪期最高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工伤不上班但继续领工资最多只能是一年。同时,如果在停工留薪期职工需要医疗服务护理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生活护理费用,按照不能自理的等级发放。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就需要所在单位继续支付员工。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蒋宗任 律师普法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蒋宗任律师,专职律师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