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签了劳动合同是可以辞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在劳动合同没到期时,员工与用人单位就离职事项协商一致后,即可就协商好的事宜进行离职办理。若无法协商一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正式工作的员工只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用经用人单位许可。若用人单位有发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中的情形,可直接递交辞职书辞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蒋宗任 律师普法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蒋宗任律师,专职律师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