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还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给予赔偿、行政处罚等。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张丽丽 律师普法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不良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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